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关于北京嘉信保险经纪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花都营业部、东莞塘厦营业部设立的批复
(粤保监中介[2008]440号)
北京嘉信保险经纪有限公司:
你公司提交的关于设立北京嘉信保险经纪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花都营业部、东莞塘厦营业部的申请材料我局已收到。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设立北京嘉信保险经纪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花都营业部、东莞塘厦营业部。
二、北京嘉信保险经纪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天河路16号五楼自编2501房;
北京嘉信保险经纪有限公司花都营业部地址:花都区公益路骏威广场B栋26楼F;
北京嘉信保险经纪有限公司东莞塘厦营业部地址:东莞市塘厦镇诸佛岭大岭古街11号。
三、核准北京嘉信保险经纪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花都营业部、
东莞塘厦营业部经营以下业务:
(一)为投保人拟订投保方案、选择保险公司以及办理投保手续;
(二)协助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进行索赔;
(三)再保险经纪业务;
(四)为委托人提供防灾、防损或者风险评估、风险管理咨询服务;
(五)中国保监会规定的其他业务。
四、核准北京嘉信保险经纪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的经营区域为广东省,核准北京嘉信保险经纪有限公司花都营业部的经营区域为花都区,核准北京嘉信保险经纪有限公司东莞塘厦营业部的经营区域为东莞市。
五、核准郎虹北京嘉信保险经纪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总经理的任职资格,核准张宇北京嘉信保险经纪有限公司花都营业部负责人的任职资格,核准颜俊北京嘉信保险经纪有限公司东莞塘厦营业部负责人的任职资格。
你公司应于收到本批复10个工作日内持本批复到我局领取《经营保险代理业务许可证》,并到当地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工商登记手续。
此复
二○○八年十二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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