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关于高要市顺安机动车检测站等单位保险兼业代理资格的批复
(粤保监中介[2008]436号)
华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
你分公司《关于代高要市顺安机动车检测站等单位申请兼业代理资格证的请示》(华保粤字[2008]46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核准高要市顺安机动车检测站等2家单位的保险兼业代理资格(详见附件)。
你分公司应在领证后的10个工作日内将许可证转交该保险兼业代理机构,并通知该保险兼业代理机构及时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变更经营范围。
此复
附件:核准保险兼业代理人名单
二○○八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附件
核准保险兼业代理人名单
代申报单位:华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
序号 | 兼业代理人名称 | 兼业代理人 组织机构代码 | 兼业代理人登记编号 | 营业地址 | 代理险种 |
1 | 高要市顺安机动车检测站 | 76159277-6 | 76159277 | 肇庆市高要市南岸镇桥东路2号 | 机动车辆险 |
2 | 高要市顺安机动车检测站禄步分站 | 78575158-3 | 78575158 | 肇庆市高要市禄步镇开发区 | 机动车辆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