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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辽宁监管局关于董隽任职资格的批复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辽宁监管局关于董隽任职资格的批复
民安保险(中国)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
你分公司《关于任命董隽同志为民安保险(中国)有限公司鞍山中心支公司副总经理的请示》(民(中)辽发[2008] 105号)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董隽基本符合民安保险(中国)有限公司鞍山中心支公司副总经理(主持工作)任职资格。
你分公司应当自收到此批复文件之日起30日内,作出对董隽的任命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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