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夹
法搜网首页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辽宁监管局关于杨威任职资格的批复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辽宁监管局关于杨威任职资格的批复
鞍山兴达保险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关于变更鞍山兴达保险代理有限责任公司高管人员的请示》(鞍兴保字[2008]07号)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杨威符合鞍山兴达保险代理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任职资格。
你公司应当自收到此批复文件之日起30日内,作出对杨威的任命文件。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
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
法搜 CopyRight © 2008
www.fsou.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