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辽宁监管局关于李慧峰任职资格的批复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辽宁监管局关于李慧峰任职资格的批复


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李慧峰同志任职资格审查的请示》(平保养发[2008]84号)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李慧峰符合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副总经理任职资格。
  你公司应当自收到此批复文件之日起30日内,作出对李慧峰的任命文件。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