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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教育厅关于评选山西省第三届高职高专院校“双师型”教学名师优秀教师的通知

山西省教育厅关于评选山西省第三届高职高专院校“双师型”教学名师优秀教师的通知
(晋教高函[2008]48号)


各高职高专院校:
  根据《关于印发<山西省高职高专院校“双师型”教学名师、优秀教师评选实施方案>的通知》(晋教高[2006]15号),经省教育厅和省教科文卫体工会联合会研究决定,2008 年继续开展“双师型”教学名师、优秀教师评选,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我省独立设置的高职高专院校的各类专业(2006、2007年已参评的12个专业类除外)承担专业教学任务、且在高职高专院校连续任教五年以上的专职在岗教师。
  二、申报条件
  1、“双师型”教学名师、优秀教师要符合晋教高[2006]15号文所述的申报条件。
  2、省级“双师型”教学名师、优秀教师原则上从各校“双师型”教学名师、优秀教师中推荐。
  3、申报省级“双师型”教学名师还须满足以下条件:
  (1)“双师型”教学名师必须是本学校主干专业的专任教师。
  (2)具有教师系列副高及以上职称。政治立场坚定,师德高尚;事业心强,富有创新协作精神;治学严谨,教风端正,诚信育人,为人师表。
  (3)积极研究高职高专教育教学规律,获得过省级教学改革成果奖励;或主持或参与省级精品课程建设任务;或主持一项或参与多项省级教学改革课题。
  (4)在相关企业专业技术岗位专职工作3年(或兼职5年)以上,具有该行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或职业资格,且近年来仍能在相关企业参加技术服务或技术研发并做出实际成果,在本行业同行中有一定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5)承担有为企业服务的技术改造、人才培养等横向课题,或具有产业价值的一项技术专利。
  (6)在多年的教学实践中形成一支年龄结构、职称结构、技术服务等相对稳定、合理的教学团队。有教学团队建设3-5年的规划和实施措施。
  三、评选原则
  1、坚持宁缺勿滥,不搞学校、专业平衡。
  2、同等条件下,与我省支柱产业发展关联紧密的专业教师和第一线的教师优先。
  四、评选办法
  1、首先依据评审必备条件进行资格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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