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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教育厅关于转发《教育部关于印发中等职业学校德育课课程教学大纲的通知》的通知

山西省教育厅关于转发《教育部关于印发中等职业学校德育课课程教学大纲的通知》的通知
(晋教职[2009]1号)


各市教育局、各有关职业院校 :
  为加强和改进中等职业学校德育课教学工作,进一步增强德育课教学的针对性、实效性和时代感,提高职业教育质量,教育部印发了中等职业学校德育课课程教学大纲,现将《教育部关于印发中等职业学校德育课课程教学大纲的通知》(教职成[2008]7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教育部关于中等职业学校德育课课程设置与教学安排的意见》(教职成[2008]6号)和《山西省教育厅贯彻〈中等职业学校德育大纲〉实施细则》的通知(晋教职[2005]8号)一并执行。
  中等职业学校德育课是学校德育工作的主渠道,是各专业学生必修的公共基础课,是学校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德育课的主要任务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对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道德教育、法制教育、职业生涯和职业理想教育以及心理健康教育,提高学生的思想政治素质、职业道德和法律素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和综合职业能力形成。德育课教学应遵循“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学生”的原则,从学生身心健康发展的规律和中等职业教育培养目标的实际需要出发,注重实践教育、体验教育、养成教育,做到知识学习与能力培养和行为养成相统一,切实增强针对性、实效性和时代感。
  德育课课程设置与教学安排意见,自2009年秋季入学的中等职业学校一年级新生开始执行。届时,2001年发布实施的中等职业学校德育课课程设置方案和课程教学大纲停止使用。
  德育课课程教学大纲是国家制定的指导德育课教学的纲领性文件,是进行教学工作的基本依据,也是衡量教师教学质量的基本依据,德育课教材的编写与审查、教学督导与评估、学习评价与考核都必须按照教学大纲的规定执行。
  各地、各学校要认真组织学习新的中等职业学校德育课课程教学大纲以及德育课课程设置与教学安排意见,组织好德育课教师的培训工作,为新一轮德育课课程改革方案的全面实施做好充分准备。

  附件:教育部关于印发中等职业学校德育课课程教学大纲的通知(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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