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物价局
关于开展2008年度目标责任综合考评
年终总评和公务员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部门:
为了认真总结2008年度目标管理工作完成情况,做好公务员年度考核工作,全面考核各部门和全体公务员全年各项目标任务的完成情况,现就开展目标责任综合考评年终总评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评目的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和谐为主线,按照上级要求和年初工作安排,对全局各部门全年各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全面总评;同时,通过年度考核对全局公务员的德、能、勤、绩、廉做出全面准确评价,通过年终总评工作进一步激发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不断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标准、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为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良好的市场价格环境。
二、考评内容
(一)年终总评
1、部门总评。各部门按照我局下发的《西安市物价局目标责任综合考评试行办法的通知》(市物发[2007]244号)要求,认真对照局制定的2008年度部门目标任务和局各级签订的目标责任书,逐项检查各项目标任务的落实情况、总结落实目标任务的主要措施和经验、分析查找未完成项目任务的原因和责任;对照检查落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列入目标考评范围各项指标任务和督办事项完成情况;局长办公会、领导批示的各项临时性工作落实情况,从职能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和部门建设两大方面进行认真总评,形成部门总结材料及自评分值。
2、个人总评。个人对照年初签订的“目标责任书”,在部门总评会上进行工作总结,经民主评议、综合考核,确定公务员的考评等次和部门推荐参加联评人员。
(二)公务员的年度考核
对公务员的年度考核,按照《西安市公务员考核实施办法(试行)》要求,在对公务员“德、能、勤、绩、廉”全面考核的基础上,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考核等次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
三、领导机构
按照目标责任综合考评工作要求,成立目标责任综合考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全局目标责任年终总评工作。
考评领导小组:
组 长:陈 忠(党组书记 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