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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物价局关于开展2008年度目标责任综合考评年终总评和公务员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成 员:丛远飞(党组成员 纪检组长)
  马天蜀(党组成员 副局长)
  马世威(党组成员 副局长)
  杨立人 巡视员
  马淑琴 副巡视员
  考评领导小组办公室:
  主 任:闫从容
  成 员:冯晓青 刘 英 辛 健 付西京 王 晴
  考核联评人员,由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含刘英、辛健)和考评员组成。
  四、考评办法
  (一)一般干部的考评
  由各部门组织实施。个人撰写年度工作总结,在部门会上发言,经民主评议、综合考核,形成个人年度考核等次及工作评语,报局目标责任综合考评领导小组。对不担任部门负责人的处级非领导职务人员,部门助理及价格监测中心副主任参加本部门一般干部的考评。
  今年我局公务员评选优秀人员比例为18%。各部门按照现有人数(不含处级领导干部和担任部门负责人的处级非领导职务人员)的18%评选推荐优秀公务员。部门评定和推荐参加优秀公务员联评人数为:办公室、综合法规处、工农业产品价格管理处、收费管理处、房地产价格管理处、成本调查队各评定1人;价格监测中心、价格认证中心各评定1人,推荐1人;价格监督检查局评定8人;价格协会推荐1人。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在联评会议上介绍本部门候选人员工作情况(每人不超过3分钟),由局领导和考核联评人员进行联评,根据联评情况,考评领导小组从3名推荐参加联评人员中确定1名优秀公务员。
  工勤人员推荐1人,确定为局表彰人员。
  (二)处级领导干部的考评
  处级领导(含处级部门负责人,下同)对照年初签订的目标任务,撰写年度述职述廉报告,主要负责人在联评会议上述职,其他处级干部书面述职。由局领导和处级领导对22名处级领导干部进行民主测评,确定处级领导干部等次,并评定4名优秀处级公务员,
  (三)部门考评
  一是综合目标考核,占70%。按照《西安市物价局目标责任综合考评试行办法的通知》(市物发[2007]244号)要求,局考评办对各部门职能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和部门建设自评打分情况,结合平时考核数据,逐项进行核准打分。对工作成绩显著,受到相关部门表彰奖励的,适当加分。二是民主测评,占30%。召开联评会议,部门主要负责人对本部门全年完成各项目标任务及部门建设情况进行汇报并述职述廉;之后,由局领导和考核联评人员对各部门工作完成情况进行民主测评。三是评定先进部门。根据各部门综合目标考核和民主测评量化考评结果排定顺序,形成综合考评结果,报局综合考评领导小组,对全局各部门进行考核排队,确定年度先进部门3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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