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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冬季防火工作的通知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国务院“隐患治理年”工作部署,持续采取有力措施,始终保持对火灾隐患整治的高压态势。要以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单位、“三合一”场所、高层建筑、地下空间、仓储物流场所和城市老街区为重点,集中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要深刻吸取深圳“9·20”特别重大亡人火灾的惨痛教训,进一步加强对歌舞厅、游艺厅、夜总会、网吧、洗浴城、宾馆、饭店等公众聚集场所的排查,尤其是对夜间营业的娱乐场所要加大错时消防安全检查的频次和力度。检查工作要严之又严、细之又细、实之又实,不留死角和空白,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坚决把火灾消除在萌芽状态。对检查出来的火灾隐患,要责成有关单位立即整改;对限期整改的火灾隐患,要跟踪监督,直到彻底整改;对消防安全没有保障的公众聚集场所,要严格执行公安部“五个一律”的要求,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或停止使用。
  四、强化措施,坚决遏制农村地区火灾事故的发生
  近年来,随着我市农村地区经济的不断发展,生产生活用火、用电、用油、用气增多,火灾致灾因素增加,加上农村地区消防基础设施落后,群众消防意识淡薄,火灾呈上升趋势,形势十分严峻。对此,各级各部门一定要切实增强忧患意识,落实责任,强化措施,坚决遏制农村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各县区、镇政府、村委会要结合当地农村实际,通过召开干部大会、村民大会等形式,对冬季防火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并依托普法教育、文明村镇创建、新农村建设等载体,通过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以及电影、广播、宣传栏、授课等形式,传播防火知识。同时,各镇政府和派出所要及时组织对驻村单位、居民家庭的防火检查,规范村民用火、用电、用气和取暖行为,及时整改火灾隐患,全力减少农村火灾发生。
  五、创新载体,广泛开展消防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
  各县区要结合冬季消防工作特点,广泛开展消防宣传活动,迅速在社会掀起声势浩大的冬防宣传攻势。一是借新修订的《消防法》颁布机会,广泛开展新《消防法》的学习宣传活动,使《消防法》深入人心,推动各行各业、各单位及广大群众严格守法,自觉做好消防工作。二是在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媒体开设消防宣传专栏、专版,运用群众喜闻乐见形式,广泛宣传普及冬季防火安全知识、逃生自救知识,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三是积极组织消防志愿者服务。要及时建立消防志愿者组织,发动广大消防志愿者深入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以及社区、街道、农村,开展以消防宣传教育为主,预防和整改火灾隐患、消防安全救助为辅的系列公益行动,营造冬季消防安全宣传服务工作的高潮,不断推动社会群众消防安全意识的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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