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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港市人民政府关于明确和调整部分副市长工作分工的通知

贵港市人民政府关于明确和调整部分副市长工作分工的通知
(贵政发〔2009〕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工作需要,现对部分副市长的工作分工予以明确和调整,具体如下:
  庞文达副市长
  分管市建规委、市政局、国土资源局、环境保护局、司法局、房产管理局、人民防空办公室、信访办公室、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土地储备中心、住房制度改革委员会办公室、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调解处理土地山林水利纠纷办公室。
  联系市中级人民法院、检察院、贵港军分区、驻贵部队、边防检查站、武警支队、消防支队、贵港监狱、保密局、西江农场。
  祝特林副市长
  主持市公安局全面工作。
  谭 斌副市长
  分管市经济委员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小企业局、交通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招商促进局(政务服务中心)、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二轻联社、糖业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江南工业园管委会、打击走私综合治理办公室、交通战备办公室、生态工业(糖业)园区项目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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