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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新闻出版局等部门关于桂林市农家书屋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农家书屋”工程现阶段着力解决农民群众“买书难、借书难、看书难”的问题。通过在农村建立农民自助读书组织,促进农民读书用书,学习科学文化知识,活跃和丰富文化生活,净化农村出版物市场,改善农村文化环境,提高农民整体素质和农村文明程度,在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管理民主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农家书屋”工程的目标是“十一五”期间逐步建立起为农民“供书、读书、管书、用书”的长效机制,在农村地区基本形成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符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规律的农村出版发行服务新格局,达到“农家书屋”体制机制相对完善、服务功能不断加强、出版物发行网络延伸进村、农村出版物市场初步形成的基本目标。有效解决农村出版物产品和服务供给不足的问题,用优秀出版物占领农村出版物市场,用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占领农村文化阵地。
  三、总体思路
  “农家书屋”工程要坚持整合各种资源、不搞重复建设的原则,按照“政府组织建设,鼓励社会捐助,农民自主管理,创新运行机制”的思路建设与运作。
  (一)政府组织建设。“农家书屋”工程由市新闻出版局牵头,桂林市“农家书屋”工程领导小组负责统一规划,组织实施。“农家书屋”建设要与农村基层组织活动场所以及基层文化站建设相结合,选择居住相对集中、人口数量较多、文化经济基础较好、农民参与愿望较高的地区,帮助农民建立“农家书屋”。
  (二)鼓励社会捐助。“农家书屋”工程鼓励社会各界采用多种形式、多渠道进行捐助,扩大投资来源,充分发挥社会力量参加社会主义新农村文化建设的积极性。
  (三)农民自主管理。“农家书屋”按照农民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模式进行管理和运行。在个人自愿的基础上,由村民民主推荐书屋管理人员,村委会等基层组织承担筹建和监督的职责。
  (四)创新运行机制。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和农村的客观实际,支持具备条件的“农家书屋”逐步开展出版物代销、租售等经营活动,通过经营创收进一步支持“农家书屋”的良性发展,积极探索“农家书屋”运行、发展的长效机制和农村出版物发行网络建设的新途径,更好地为农民服务。
  (五)建设资金来源。“农家书屋”工程是面向基层农民的公益性文化工程。“农家书屋”工程专项建设资金由财政预算安排,包括中央财政专项补助资金和自治区财政配套资金,有条件的县(区)可根据本地实际和财力状况,自主安排“农家书屋”建设资金。市新闻出版局根据自治区“农家书屋”工程领导小组批复的“农家书屋”工程实施计划编报本级“农家书屋”工程建设支出预算,并根据财政部门下达的预算合理安排使用资金。
  四、实施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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