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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新闻出版局等部门关于桂林市农家书屋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副组长: 张执雪  市政府副秘书长
  王 忠  市新闻出版局局长
  成 员: 任松林  市文明办副主任
  周华德  市发改委委员
  杨秦毅  市科技局副局长
  童吉仁  市民政局党组成员
  江冰欣  市财政局副局长
  邱 云  市农业局副局长
  唐生成  市人口计生委党组成员
  “农家书屋”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新闻出版局,负责日常组织协调工作,联系电话:2848122, 2848980(传真)。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由市新闻出版局党组成员汪卫民担任,办公室成员由各相关单位业务科科长组成。
  (二)市直各单位、各部门结合新农村建设与本单位职责积极参与“农家书屋”工程建设,确保我市“农家书屋”工程建设规划的有效落实。
  (三)我市市、县两级新闻出版部门会同当地有关部门,建立相应协调和执行机构,主要负责制定本地区“农家书屋”工程规划,筹措资金并组织实施。
  七、进度安排
  国务院新闻出版总署《农家书屋工程“十一”五时期建设规划》划拨我市从 2008至2010年全市共建设“农家书屋”1282个。2008年完成413个,后两年按总署下达的年度任务指标,逐年推进,分年度落实。
  八、工作要求
  (一)“农家书屋”工程是农村文化建设的重大工程,各县、区应予以高度重视和支持,把‘农家书屋’工程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新农村建设规划。
  (二)市直各有关单位和部门要按照此实施方案,积极配合“农家书屋”建设工作,要按照本实施方案提出的任务和目标责任制,将任务细化、量化,分解落实到具体单位,明确完成任务的时间、步骤和责任人,建立相应的督办制度,确保工作任务的完成。各县(区)新闻出版局(办)要做好“农家书屋”的验收、考核和表彰工作,指导开展读书活动,及时总结、反馈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加大打击盗版力度,为“农家书屋”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三)全市各出版物发行单位要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加大服务“三农”各类出版物的出版比例,努力畅通发行渠道,为广大农民群众提供优良的出版、发行服务。同时,鼓励有实力的出版物发行单位每年援建 3-5个“农家书屋”。
  (四)认真搞好宣传、表彰工作。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重视“农家书屋”工程的舆论氛围,广泛宣传对“农家书屋”工程给予大力支持、帮助的单位和个人。对工作较好的地区、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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