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加强旅游市场整治,营造健康和谐的旅游市场环境。一是加强对旅游市场主体资格的监督检查,严把市场主体准入关,查处无照经营和旅行社超范围经营行为。二是对旅游景区附近的市场和各类经营户进行全面检查,坚决取缔无照经营。所有市场必须实行定点归位,统一管理,经营者必须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悬挂有关证照。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坚决取缔各旅游景区附近的非法市场、摊群点,打击强买强卖、尾追兜售等不法行为。三是加强对旅游市场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监督检查。严厉查处旅游市场商业贿赂,查处商店、景点与司导人员相互串通收授回扣的非法行为。四是加大打假打非工作力度,严厉查处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重点查处制假售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质次价高,短斤少两等各种欺诈旅游消费者的行为。五是检查旅行社旅游合同签定、履行情况,严厉查处合同欺诈和侵犯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行为。六是加强对旅游广告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出发布虚假违法旅游广告行为,重点查处旅行社广告中的虚假宣传。
(四)加强文化市场整治,净化节日文化市场环境。一是加强对出版物市场和节日期间各类书市的检查整顿,严厉查处制售非法出版物的行为,坚决查缴政治性非法出版物、色情淫秽出版物、盗版侵权出版物等。二是加强对网吧的整治,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对网吧经营行为的检查,规范经营者的经营行为,坚决取缔“黑网吧”。
(五)加强农资市场整治,大力推进红盾护农工作。切实加强对种子、化肥、农药、农机及零配件等农资商品的监管。围绕重点地区、重点市场、重点商品,加大监管整治力度,严厉打击坑农损农害农违法行为,切实规范农资市场秩序。
(六)加强市场促销行为整治,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一是要加强对节日期间厂家、商家各种促销行为的整治,严厉打击虚假打折、欺骗宣传、违法有奖销售等行为,以及针对游客的欺诈行为。二是要加强对节日期间各种商品展销会主体资格的整治,坚决取缔非法展销、促销行为,严厉打击以“厂家直销”、“降价促销”等名义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的违法行为,切实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三是要加大对传销重点地区的整治力度,严厉打击利用节日期间进行传销活动的违法行为。
(七)加强集(农)贸市场整治,一是按照全省开展五类场所治安秩序百日集中整治的要求,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部门领导下,积极配合公安等单位,开展集贸市场治安秩序专项整治活动,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维护好集贸市场正常秩序;二是开展对集贸市场经营主体拉网式检查,以食品、农副产品等为重点,重点查处欺行霸市、囤积居奇、制假售假等行为,保障节日市场消费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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