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晋城市节水型社会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晋市政办〔2009〕1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及驻市各有关单位:
《晋城市节水型社会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〇〇九年二月十一日
晋城市节水型社会建设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水资源可持续利用,实现人水和谐,把晋城建成“经济发达、人民富裕、生态良好、社会和谐”的新兴现代化宜居城市,根据全国《节水型社会建设“十一五”规划》以及有关全国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的文件精神,按照《晋城市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工作大纲》具体要求,结合我市水资源紧缺的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充分利用矿坑水、鼓励使用再生水、合理配置地表水、限制开采地下水”为原则,以行政、法律、工程、经济、科技等措施为手段,以煤矿矿坑水利用及煤化工、电力等产业节约用水为突破口,积极开展农业节水、工业节水、城镇生活节水工作。通过典型示范,探索试点经验,为全面建设节水型社会奠定基础。
二、总体目标
通过节水型社会建设,到2011年形成节水型社会的基本框架,节水体系、节水制度比较完善,节水意识深入人心,节水器具、节水工艺广泛使用,污水处理率和中水利用率大大提高,全社会用水高效合理,水资源的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明显提高,满足生产、生活和生态发展对水的需求。
三、组织领导
节水型社会建设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为更好地完成节水型社会建设任务,成立晋城市节水型社会建设委员会,委员会下设宣传组、督察组和办公室。委员会成员名单如下:
主 任:赵学梅 市委常委、副市长
副主任:张国平 市政府副秘书长
张宝贵 市水利局局长
委 员:裴余庆 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王庆和 市政府副秘书长
李志忠 市政府副秘书长
李国继 市发改委主任
张建忠 市经委主任
潘满库 市教育局局长
王克平 市财政局局长
姬庞陵 市编办主任
王有明 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李成太 市环保局局长
韩守元 市建设局局长
秦建孝 市农业局局长
白勇强 市规划局局长
沈人鹏 市广播电视局局长
冯 胜 太行日报社社长
牛龙飞 晋城电视台台长
宋书忠 市水利局纪检组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