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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晋城市节水型社会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毕玉柱  市水利局副局长

  郭智雄  市水利局副局长

  委员会下设各实施组

  1、宣传组:

  组 长:裴余庆  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副组长:沈人鹏  市广播电视局局长

  潘满库  市教育局局长

  冯 胜  太行日报社社长

  郭智雄  市水利局副局长

  负责组织新闻媒体对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的专项报道。在市电视台、太行日报开辟专栏,及时、常年报道节水型社会建设的最新进展;结合新闻采访,通过各种媒体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形式,加大对节水型社会建设的宣传力度;开展节约用水进课堂、节水宣传从小学生抓起的普及宣传活动。

  2、督察组:

  组 长:张国平  市政府副秘书长

  副组长:李志忠  市政府副秘书长

  宋书忠  市水利局纪检组长

  负责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的督促、检查。起草、制定节水型社会建设实施方案、考核办法及有关文件;组织召开有关的协调会、通报会、表彰会;向委员会报告工作进度和存在问题。

  3、办公室(设在市水利局)

  主 任:张宝贵  市水利局局长

  副主任:毕玉柱  市水利局副局长

  负责委员会的日常工作。重点负责与各实施组的联络,相关资料收集、整理、存档,技术指导咨询,节水型社会试点建设及今后长期节水工作的监督、指导、管理和协调。

  四、任务、目标、责任分工

  按照水利部《节水型社会建设规划编制导则》参考指标体系,结合我市实际情况选择七大类27项考核指标。现将各项指标的任务要求、责任分工明确如下:

  1、用水总量:2007年我市用水量为3.68亿m3,2011年用水总量控制在4.99亿m3,严格限制高耗水企业立项上马,加大对现有高耗水企业的用水指标控制。

  该项工作由市水利局负责落实。

  2、万元GDP用水量:2007年我市万元GDP用水量为87.6m3/万元,2011年要求下降到64m3/万元。

  该项工作由市经委、市发改委、市水利局负责落实。

  3、万元GDP用水量降低率:2007年我市万元GDP用水量降低率为11%,2011年保持在6.7%左右。

  该项工作由市经委、市发改委、市水利局负责落实。

  4、人均综合用水量:2007年我市人均综合用水量为171.34m3/(人?年),2011年人均综合用水量控制在200m3/(人?年)。

  该项工作由市水利局负责落实,市建设局配合。

  5、管理体制与管理机构:各县(市、区)成立节约用水办公室(设在水行政主管部门);各乡镇明确一名分管水务工作的领导具体负责节约用水工作;各用水企业、单位要有专人管理。

  该项工作由市编办负责落实,市水利局配合。

  6、制度与法规:出台《晋城市水资源管理办法》、《晋城市再生水生产使用管理办法》、《晋城市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资金筹措办法》、《晋城市节水型社会建设规划》、《晋城市水资源初始配置方案》、《晋城市利用煤矿废水发展“一矿一池一园区”实施方案》等规范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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