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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晋城市科学技术研究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三)紧紧围绕建设新型煤化工基地和其它新兴产业、服务业和特色产业,加强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的引进吸收的应用研究。

  (四)根据国家、省、市关于新型工业、煤化工基地、循环经济、节能减排和传统产业、服务业和特色产业政策法规,开展产业结构、产品结构等方面的调查研究,对全市工业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提出建议。

  (五)参与全市重大工业技术改造、技术创新等项目的前期调研论证工作。

  (六)收集国内外有关产业的最新技术信息,向全市企业提供信息服务。

  (七)承担省、市科研项目计划。

  (八)参与我市科技普及、推广的有关活动。

  (九)负责晋城市食品工业办公室、市食品工业协会、山西省丝绸研究所的有关职能与工作;负责提出我市冶金行业发展规划与建议。

  (十)承担市委、市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它事项。

  三、内设机构

  晋城市科学技术研究所内设四个职能科室。

  (一)办公室

  组织协调机关日常工作,协调各科室之间事务和业务关系;负责公文处理、档案管理、报刊的征订、人事、工资、考核、聘用、奖惩、统计;负责离退休干部的管理和服务工作;负责职工福利、教育培训;负责车辆管理工作;负责建章立制、接待联络以及会议的组织安排;负责所机关财务管理及国有资产管理;负责“四金一险”的管理;负责晋城科技期刊的编撰发行;负责机关精神文明、党建、工会的日常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第一研究室

  开展煤化工基地建设和新兴产业、冶铸行业技术现状、产业政策、结构调整及发展方向的调查,重点研究能源、重化工行业的循环经济、节能减排,向市委、市政府提出煤化工基地建设和新型工业技术政策建议;收集、引进、推广、研究有关煤化工行业、冶铸行业及其它行业新技术的最新成果;积极与国内外科研所、学术团体以及技术力量雄厚的企业进行技术交流,引进符合我市企业所需的新技术加以推广应用,开展技术咨询服务、培训工作,帮助企业实现技术创新;积极参与我市科技普及推广的有关活动,推进全市科技繁荣发展;参与制订、修订新兴产业有关质量、技术、经济、管理等标准和规范。

  (三)第二研究室

  宣传、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服务业、食品行业的产业政策和法规,开展本行业产业结构、产品结构等方面的调查研究;加强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的引进、吸收、推广与应用;负责技术难题招标的组织发布及技术成果交易活动;重点研究服务业、食品行业的最新技术成果;为全市食品工业企业“维权、自律、协调、服务”,进行统筹规划、行业管理、信息交流、人才培训、引导发展;参与制定服务业及食品行业发展规划,对食品行业的重大技术改造、技术引进、投资与开发项目进行前期可行性研究和论证,并参与协调全市服务业及食品行业技术创新项目的申报及争创名牌产品的推荐工作;制定、修订行规行约,维护会员合法权益,协调会员关系。加强行业自律,创建和维护行业公平竞争结构。加强与各有关食品专业协会的联系。参与制订食品行业企业有关标准,及全市食品安全活动事项。承担市食品工业办公室、市食品工业协会工作职能。加强与省食品工业办公室、省食品工业协会的业务工作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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