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突出重点,认真开展两节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
两节两会期间,各级政府、各部门、各单位要针对重点地区、重点行业和单位以及容易发生群死群伤事故的场所,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彻底排查各类事故隐患,并制定措施及时整改。
(一)煤矿。一是要加大对124座政策性拟关闭矿井和2008年12月10日零时停产矿井的监督检查力度,严防其擅自组织生产,凡发现应停未停、擅自组织生产或建设的煤矿,要坚决予以严肃处理;二是已实现机械化开采正常组织生产的矿井,要认真落实安全工作计划及矿井压面减人、隐患排查保障措施等,严防其超通风能力、超批准能力、超工时、超定员、超界越层突击生产;三是要针对冬春交替季节容易发生瓦斯事故的特点,采取有效措施,搞好瓦斯的防治,坚决杜绝重、特大瓦斯事故的发生。
(二)非煤矿山。排查非煤矿山企业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隐患治理情况,严厉打击非法开采、超层越界、以采代探等行为,严防整顿关闭和资源整合、证照过期等矿山企业擅自组织生产;排查地下矿山是否采取了机械通风方式;排查露天矿山是否严格执行“采剥并举、剥离先行”的原则,实行分层或分台阶开采;排查防冒顶、防滑坡、防坍塌各项措施是否认真执行和落实等。特别是要加强对煤层气抽采企业的安全监管,严格落实各项安全措施,严格落实勘探、抽采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针对薄弱环节和关键部位把防范手段落到实处,严防冬季干燥大风天气,排空燃烧煤层气引发森林火灾等事故发生。
(三)资源开采。全面排查已关闭矿井、坑口、矿点的关闭情况;严厉打击和关闭取缔非法开采、越层越界开采和关闭坑口死灰复燃等非法采矿行为;排查矿山环境治理、地质灾害监测和预防工作措施落实情况。
(四)道路交通。要以确保春运安全为重点,做好交通运输工具的安全技术检验工作,防止交通运输工具带故障运行;要加大对超载、超速、酒后驾驶、农用车非法载客及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进站上车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特别是要重点检查客运班车在三级以下路面行驶、客运车辆严重超员、长途客运驾驶员疲劳驾驶等突出问题。严禁客运班车夜间在山区路面行驶,一经发现,一律按照《
道路交通安全法》从重予以处罚。
(五)人员密集场所消防。要组织力量对人流密集的商场、歌舞厅、车站、网吧、景区等场所加大检查力度,要重点检查消防安全管理状况,特别是疏散通道是否畅通、消防设施是否完好有效、防火应急预案是否切实可行;要加强对住宅楼、店铺及仓库的消防安全管理。对不具备安全条件、违章经营、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场所,要坚决予以停业整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