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市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通知
(晋市政发〔2009〕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及驻市各有关单位:
按照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全省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通知》(晋政发〔2008〕35号)要求,为促进我市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平稳发展,为全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市人民政府决定在全市各行业和各领域开展为期一年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与工作目标
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通过专项整治,进一步推动政府监管主体责任和企业安全主体责任的落实;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和事故预防控制体系;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和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坚决打击彻底消除非法生产经营活动,淘汰不符合国家及省产业政策落后企业,取缔列入国家及省明令禁止的生产装置;提升生产经营单位本质安全水平和各行业、各领域的整体安全水平,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促进全市安全生产状况平稳发展。
二、组织领导
市人民政府成立全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领导组(以下简称市专项整治领导组)。市专项整治领导组负责组织制订全市专项整治总体工作方案,对全市各行业和各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统一领导,统一安排,统一部署。市专项整治领导组每季度召开一次专题会议,研究解决专项整治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协调有关部门开展专项整治工作。
组 长:王树新 副市长
副组长:田志军 市长助理
李俊杰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高云政 市安委办主任、市安监局局长
成 员:赵晚畴 市煤炭工业局局长
李建成 晋城煤矿安全监察分局局长
潘满库 市教育局局长
赵寒霆 市公安局常务副局长
王有明 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韩守元 市建设局局长
贾承健 市交通局局长
张保贵 市水利局局长
刘金锋 市旅游文物局局长
吕惠兰 市工商局局长
牛育才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
秦李芳 市中小企业局局长
魏 平 市农机局局长
王福顺 市公安交警支队支队长
李红斌 市公安消防支队支队长
王康宁 晋城供电分公司经理
李补林 城区副区长
王宏微 泽州县常务副县长
秦元法 高平市副市长
许卫星 阳城县常务副县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