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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市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通知


  陈家富 陵川县常务副县长

  霍卫星 沁水县副县长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人民政府安委办,负责全市专项整治工作的总体安排,跟踪了解各行业各领域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进展情况,协调专项整治中的有关问题;负责全市专项整治情况的收集、汇总、梳理、通报、上报等工作;汇总各级、各部门、各行业专项整治领导组受理群众举报案件的处理情况。

  办公室主任:高云政 (兼)

  副 主 任:闫国强 市安监局副局长

  李补林 (兼)

  王宏微 (兼)

  秦元法 (兼)

  许卫星 (兼)

  陈家富 (兼)

  霍卫星 (兼)
  成员由市直有关部门及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有关人员组成。

  三、专项整治的范围和分工

  此次专项整治要做到全面覆盖全市各行业、各领域、各级、各类生产经营单位,重点是煤矿、非煤矿山、建筑施工、化工、道路交通等高危行业及其他容易引发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重点行业和领域。根据职责分工,市直有关部门牵头组织本行业或领域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具体分工为:

  1、煤矿安全专项整治由市煤炭工业局、晋城煤监分局、市国土资源局负责牵头组织。

  2、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由市安监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中小企业局负责牵头组织。

  3、化工安全专项整治由市安监局负责牵头组织。

  4、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由市交通局、市公安交警支队负责牵头组织。

  5、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由市公安消防支队负责牵头组织。

  6、民爆物品安全专项整治由市公安局负责牵头组织。

  7、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城市市政运营及建筑施工单位的安全专项整治由市建设局负责牵头组织。

  8、水利安全专项整治由市水利局负责牵头组织。

  9、水上交通及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的安全专项整治由市交通局负责牵头组织。

  10、学校安全专项整治由市教育局负责牵头组织。

  11、旅游安全专项整治由市旅游文物局负责牵头组织。

  12、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由市质监局负责牵头组织。

  13、民爆生产经营单位专项整治由市安监局负责牵头组织。

  14、农机安全专项整治由市农机局负责牵头组织。

  15、电力安全专项整治由晋城供电分公司负责牵头组织。

  其他行业和领域的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按照各部门的职责分工,具体组织实施。

  各牵头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挂帅,组织分管负责人及相关工作人员参加,并吸收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分管负责人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市、县(市、区)联合的专项整治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对本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统一组织、统一安排、统一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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