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突出重点,明确责任,全力以赴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坚决消除火灾隐患
市政府决定,从现在起到2009年2月28日,在全市范围内,紧紧围绕元旦、春节、“两会”消防安全保卫,深入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从根本上改善城乡防火安全条件,增强全社会抗御火灾的能力,坚决预防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为构建和谐社会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各单位要在奥运安全保卫工作的基础上,立即行动起来,迅速开展今冬明春消防安全大检查。检查工作要突出以下重点。
一是要切实加强对人员密集场所的检查。要把对各类公共娱乐场所、宾馆、饭店、商场、市场、超市、学校、医院、幼儿园、网吧、洗浴中心、劳动密集型企业等作为重点,开展拉网式的检查,督促上述单位和场所时刻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挤占疏散通道,严禁遮挡、锁闭安全出口。
二是要加强对易燃易爆危险化学物品场所的检查。要加大对加油(加气)站、液化气站、石油库等易燃易爆单位和危险化学物品生产、储存、销售单位和大型物资仓库、露天堆场的监督检查力度,督促单位落实防范措施。同时要在上述场所的易燃易爆部位以及大型企业、大型宾馆、饭店和居民住宅区液化气瓶组等单位安装消防安全远程监控,强化技防手段,提高安全系数。
三是要加强对大型活动的消防安全检查。对节日期间组织的灯展、焰火晚会、文艺演出等大型活动,要提前介入,严格审批,督促主办单位制定周密的消防保卫工作方案,落实各项防范措施,确保不发生问题。凡消防安全条件达不到要求的,一律不予批准。
四是要加强对“七小”场所、弱势群体居住场所和出租房屋的检查,深入开展排查整治行动。民政、教育、文化、工商、公安、安监和消防部门要切实加强对辖区弱势群体居住场所和“小歌厅、小舞厅、小饭店、小洗浴、小网吧、小美容店、小游戏厅”等场所及出租房屋的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确保安全。
在检查中,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检查、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原则,对检查的单位要明确要求,强化整改,切实做到“四明确”:即明确指出单位火灾隐患的部位、明确指出整改措施、明确指出整改时限、明确指出整改责任。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要采取法律的、行政的、舆论的手段,确保火灾隐患得到彻底整治。
各县(市、区)公安消防大队和各派出所要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对火灾隐患发现一起,督促整改一起,依法处理一起。要严格落实公安部“三条铁规”(凡公众聚集场所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封堵,经检查发现不能立即整改的,一律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整改;凡公众聚集场所自动消防设施损坏、不能正常运行,经检查发现不能立即整改的,一律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整改;凡地下营业性场所安全出口达不到消防安全要求,经检查发现不能立即整改的,一律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整改)的要求,对于火灾危险性大、一旦发生火灾容易造成群死群伤的,要依法责令单位限期整改,并在整改期间落实死看死守等防范措施;对严重违反消防法律法规,存在重大火灾隐患、不具备基本消防安全条件的单位和场所,要依法采取责令停产、停业、停止使用以及对责任人实施行政拘留等强有力的措施,坚决督促消除隐患,确保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