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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转发黑龙江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省国资委出资企业财务预算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的通知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转发黑龙江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省国资委出资企业财务预算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的通知
 (哈国资发[2008]285号)


各出资企业:
  为进一步提升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水平,现将《省国资委出资企业财务预算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转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并结合本企业实际贯彻执行。
  为做好2009年企业财务预算管理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确定试点企业范围。企业财务预算管理是一项系统工程,按照试点先行、逐步推开的原则, 2009年在哈药集团和物业供热集团进行试点,2010年全面实行。请试点企业按《暂行办法》及给定的预算报表表式填报预算指标。请其他企业按《暂行办法》内部模拟运行。市国资委将组织企业到试点企业学习交流。
  二、合理选择报表软件。哈药集团按“新准则”报表软件填报财务预算管理报表,物业集团按“原制度”报表软件填报财务预算管理报表。其他企业按本企业执行的会计制度选择相应的报表软件。财务预算报表填报范围为集团总部及所属二级子企业,二级以下企业并入二级填报。财务预算情况说明书由集团总部及所属二级子企业分别进行编写。
  三、上报报表时间安排。请试点企业分四次上报财务预算报表:一是2009年2月10日前,上报以2008年12月份快报数据为基数的财务预算报表;二是2009年4月31日前,上报经审计的2008年度财务决算为基数的预算报表;三是2009年6月30日前上报财务预算第一次调整表;四是2009年8月30日前,上报财务预算最后调整表。其他企业2009年6月30日前向国资委报送经审计的2008年财务决算为基数的财务预算报表。
  四、试点企业报表要求。请试点企业在第二次报送预算报表时携带以下资料:一是集团董事会或总经理办公会讨论通过的集团财务预算方案;二是以正式文函报送的企业财务预算报告,包括集团合并财务预算报表和集团财务预算情况说明书等;三是预算主要指标与预报指标差异原因说明、内部相关核准决议,以及预算调整的原因和影响、预算执行的保障措施等说明性材料。
  市国资委将对试点企业财务预算执行情况进行跟踪管理。企业在财务预算编制工作中,如发现问题,请及时向市国资委反映。
  2009年度预算报表软件(未执行新准则和执行新准则)下载地址请登陆国务院国资委网站:http://www.sasac.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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