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做好2008年度全市国有企业国有资产统计及报表编制工作的通知

  七、做好企业财务决算备案工作。做好企业财务重大事项备案工作,是国有资产监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企业应在年度决算工作中,对影响本年财务决算的重要事项,在决算上报前向国资监管部门进行备案。重大财务事项包括:会计核算制度的改变、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重大会计事项期初调整、差错更正、合并报表范围调整、企业改制、重组、破产、购并、上市、产权制度改革、主辅分离、消化以前年度潜亏、重大投融资、重大资产收益或损失、对外捐赠与赞助、重大涉诉事项,以及对年度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等。各企业应当在备案报告中对上述重大财务事项的原因、涉及金额以及预计产生的影响等情况分类说明,并报相关证明材料。
  八、加强企业年度财务决算审计工作。加强企业财务决算审计工作,是确保企业年度财务决算质量的重要环节。按照安排,2008年市国资委委托会计师事务所仅对市直管企业中的盈利企业及部分亏损企业进行决算审计。市属其他企业的财务决算审计由相关部门或企业委托。企业主管部门负责将会计师事务所对本企业做出的审计报告及相关资料,连同汇总和分户的企业国有资产统计报表,一同向市国资委报送。
  市国资委将采取抽查的方式,对企业报表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情况进行核查。
  2008年审计付费仍执行谁委托谁付费的原则。
  接受委托的会计师事务所,应按审计工作规则和审计工作程序,严肃审计工作纪律,履行审计职责,对企业财务决算进行审计工作,并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市国资委报告审计工作开展情况和企业审计工作报告。
  会计师事务所在审计过程中,应重点关注和报告以下事项:
  一是企业国有资产统计报表编制的是否完整,所有报表之间是否符合勾稽关系,企业编制合并报表的范围和合并事项是否符合企业实际和规定要求。二是对企业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资产减值准备情况表等企业财务决算报表和会计报表附注、财务决算专项表等进行审计并发表审计意见。三是对企业产权变动、投(融)资情况、债务结构、担保及或有负债、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等数据进行复核并专项说明。四是对当年执行新会计准则的企业应当重点关注期初数调整、金融资产(负债)分类、预计职工辞退补偿、递延所得税调整、有关折现率确定、公允价值使用等事项,并发表审计意见。五是对上年审计调整事项进行说明,按规定对企业出具管理建议书。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