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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印发《湖南省质监系统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三、工作重点
  (一)突出重点食品。这次专项整治的重点食品是:容易出现质量安全问题的、敏感的、高风险的食品,比如肉制品、配制酒、面粉熟食、麻辣食品、乳制品、酿造食品和蛋白质含量高的食品等。
  (二)突出重点非食用物质和食品添加剂。这次专项整治的重点添加物是:吊白块、苏丹红、碱性橙、三聚氰胺、甲醛、焦亚硫酸钠、孔雀石绿、工业染料、工业硫磺等非食用物质。
  (三)突出重点企业。生产加工小企业小作坊容易出现质量安全问题,是这次专项整治的重点对象。还有那些不重视质量安全问题,没有把保障质量安全的各项条件、制度、措施等落在实处的企业,也是这次整治的重点对象。特别是委托加工企业。是这次整治的重中之重。
  (四)突出重点区域。这次专项整治的重点区域是长沙的长沙县和望城县、岳阳的平江县、永州的芝山区、衡阳的祁东县、邵阳的邵东县、常德的武陵区、娄底的双峰县、湘潭的湘潭县。同时,各地要结合本地实际,开展区域性专项整治。要把那些具有地方特色、区域生产明显的“一地一品”、“一地多品”食品加工集中地区,以及城乡结合部和加工食品质量安全隐患较多的地区,作为重点整治区域。
  四、工作安排
  这次专项整治工作,分三个阶段实施,历时四个月。
  (一)自查自纠阶段(2008年12月22日至2009年1月21日)。各地根据省局要求,制定具体实施细则,并进行全面部署。督促辖区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生产加工企业开展自查自纠工作。检查食品添加剂生产加工企业是否依法组织生产,其产品是否符合相关标准要求,是否存在违法添加禁用物质的行为;检查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是否按标准要求使用食品添加剂,食品添加物质是否及时备案,是否存在使用未经备案添加物的行为。各级质监部门要采取明查暗访的形式调查摸清非法食品添加物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品种及易被添加的食品类别。督促企业落实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并将企业自查情况进行汇总上报。
  (二)集中整治阶段(2009年1月22日至3月21日)。各地对辖区内食品及食品添加剂生产加工企业进行全面清查。逐一与辖区内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签订产品质量安全承诺书;与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签订不违法使用食品添加物质保证书。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添加物质备案情况,严格按标准进行再次审核。在全面清查和审核过程中,对有嫌疑企业的产品进行抽样检验。严厉打击非法使用非食品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违法行为,严肃查处不如实备案或未经备案批准擅自使用食品添加物的行为。发现问题,要追溯源头,该实行召回的,要责令企业召回。查处一批违法犯罪单位和个人,以做效尤。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切断非法食品添加物的供应链,切实将其堵在食品生产加工环节之外。各市州局要加强对县市区局的督导和检查。
  (三)巩固总结阶段(2009年3月22日一4月21日)。各地对照工作目标进行自我检查,针对重点问题进行回头看,严防死灰复燃。省局将对各市州局的工作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同时,各地要对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开展以来的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并于2009年4月19目前将书面总结材料上报省局,由省局汇总后上报省政府办公厅和国家质检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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