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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司法厅关于建立监狱劳教人民警察综合素质教育训练长效机制的意见

河南省司法厅关于建立监狱劳教人民警察综合素质教育训练长效机制的意见
(豫司文[2009]12号)


各省辖市司法局,省监狱管理局,各直属单位:

  2008年,省厅在全省监狱劳教人民警察中组织开展了综合素质教育训练活动,取得了广泛而良好的效果,得到了省委、省政府、司法部领导的高度评价和充分肯定。为了巩固综合素质教育训练活动成果,使教育训练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现就建立全省监狱劳教人民警察综合素质教育训练长效机制提出如下意见:

  一、新形势下建立全省监狱劳教人民警察综合素质教育训练长效机制的重大意义

  监狱劳教工作是司法行政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对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的法律保障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监狱劳教人民警察是监狱劳教所安全稳定的维护者,是对罪犯、劳教人员教育改造的实施者,是监狱劳教工作的主体。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面临严峻挑战,各类社会矛盾凸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任务异常繁重。深入开展监狱劳教人民警察综合素质教育训练,建立一支高素质的监狱劳教人民警察队伍,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本质要求,是大力加强监狱劳教人民警察队伍革命化、专业化、正规化建设的重要举措,是实现增强队伍凝聚力、向心力、战斗力目标的必然选择,是应对当前复杂形势和艰巨任务的迫切需要。各地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建立监狱劳教人民警察综合素质教育训练长效机制的重要性,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忧患意识、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为促进我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出新贡献。

  二、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全省监狱劳教人民警察综合素质教育训练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坚持全警参与、常抓不懈,致力于建立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纪律严明、作风优良、勤政廉洁的人民警察队伍,永远保持忠于党、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政治本色,永远保持积极进取,争创一流的精神状态,坚定不移地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捍卫者,坚定不移地做党和人民的忠诚卫士。

  三、教育训练的重点内容

  (一)思想政治和法纪观念教育。坚持政治建警,始终把思想政治建设放在首位。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科学发展观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为重点,强化思想政治教育。深入学习宪法刑法刑事诉讼法公务员法人民警察法监狱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做到依法管理监狱、劳教所,依法执行刑罚和行政强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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