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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商务厅关于参加2009宁夏(香港)经贸文化旅游活动周的通知

  (1)自治区外事办收取办理通行证工本、签证及保险费每人共计260元。
  (2)通行证押金500元,此项费用待回国退还通行证后,原额退款。
  (三)办证时间
  参展企业赴港人员办理赴港通行证需要的资料、登记表、相片、函件及费用应于4月10日前,报商务厅。
  十四、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申请
  赴港参展企业在取得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证后,于2009年4月在网上申请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计划,香港参展结束后,凭发票、机票申报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每一参展企业可申报两人补助,费用在一万元以下的不予补助。
  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网址:http//smeimdf.mofcom.gov.cn
  十五、参展联系
  宁夏商务厅市场运行调节处
  地 址:宁夏银川市解放西街363号
  联系人:陈崇军 毕立萍
  电 话:0951-5066703   传 真:0951-5066703
  附件:参展申请表

  二○○九年三月十六日

  附件:
  参 展 申 请 表

公司名称

 

公司地址

 

邮政编码

 

负责人

 

联系电话

 

联 系 人

姓 名

传 真

 

电 话

 

手 机

 

申请展位个数 (3M×3M):     个

赴港参

展人员

姓名

 

姓别

 

职务

 

手机

 

身份证号

 

姓名

姓别

 

职务

 

手机

 

身份证号

 

楣 板名 称

中文:

英文:

参展展品内容:

展位及其它要求:

                

申请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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