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人员费:具体行程确定后另行通知,企业人员将按国家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规定予以补贴。
三、报名方式及时间:
请有意参展的企业于2009年3月30日前将《参展申请表》传真或发邮件至组团单位,联系方式如下:
1、宁夏贸促会:
联 系 人:刘婕
联系电话:(0951)5044987
传 真:(0951)5044239
E--mail: nxliujie@ccpit.org
2、商务厅外资处:
联 系 人:郭林娟
联系电话:(0951)5044952
传 真:(0951)5044239
E--mail:Wuxf@nxdofcom.gov.cn
附件:《参展申请表》
二○○九年二月二十三日
附件:参展申请表
展(博)览会名称
| 哈瓦那国际贸易博览会
| 申请面积
| 展位(9平方米) 个
|
展出日期
| 2009.11.2-7
| 地点
| 古巴哈瓦那
| 展位租金
| 免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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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单位名称
(任务通知书发放依据)
| 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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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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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单位地址
| 中文
| |
英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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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展内容(大类)
| 中文
| | 申请单位盖章
| |
英文
| |
联系人
| |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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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电话
| | 手机
| |
Email
| |
电 话:(0951)5044987 5044952
传 真:(0951)5044239
电子邮件: nxliujie@ccpit.org Wuxf@nxdofcom.gov.cn
联 系 人:刘婕 郭林娟
| 贸促会确认盖章
| |
参 展 规 定
一、每个摊位参展最多名额为二人。
二、参展商品须系能反映我区生产水平的名优新特产品和有代表性的高科技产品,且符合展(博)览会规定的展出范围,严禁假冒伪劣及劳改产品和侵犯知识产权的产品参展。
三、参展单位须按要求搞好摊位展品布置,保证展出效果,组展单位有权对参展单位的展品布置进行调整。出售展品要按章纳税,严禁参展人员出售清册以外物品。
四、参展单位须遵守展(博)览会规定,按时参展,不得提前撤展。
五、参展单位在国外必须服从展览团的统一领导和工作安排。
六、参展单位申请经宁夏贸促会盖章确认后不得退展,否则参展单位要承担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七、本申请表双方盖章后具有合同效力,参展单位必须遵守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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