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开放图书馆。 充分发挥“福州地区大学新校区一卡通系统”的作用,在新校区逐步推行图书文献信息资源共享的“一卡通”。建立电子图书共享平台,加强各校之间电子图书共享。对于各校普遍使用的数据库,由福州地区大学新校区图书文献信息资源共建共享协作委员会统一与数据库供应商谈判、集体采购,各校共同使用,避免资源重复建设。实现新校区各校图书馆之间的开放阅览,允许师生向各校图书馆借阅图书资料。
七、建立教学资源共建共享的运行机制。成立福州地区大学新校区教学资源共建共享协作委员会(附件1),主要负责协调实施教学资源共建共享工作;依托福州大学教务处,建立教学资源共建共享平台,统一负责共享信息的汇总和发布。成立福州地区大学新校区图书文献信息资源共建共享协作委员会(附件2),负责协调实施图书文献信息资源共建共享工作;依托福建师范大学图书馆,建立图书文献信息协作平台,统一负责共享信息的汇总与发布。
八、积极推进教学资源共建共享工作。福州地区大学新校区教学资源共建共享协作委员会应结合各相关高校的实际,尽快组织制订课程互选、学分互认、教师互聘、开放名师讲座、开放实验室和图书馆及接受学生攻读辅修专业、双专业、双学位等具体方案,报我厅同意后由协作委员会统一对外发布。福州地区大学新校区图书文献信息资源共建共享协作委员会按照规定程序,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具体负责实施福州地区大学新校区图书文献信息资源共建共享系统的建设工作,“福州地区大学新校区一卡通服务中心”和相关高校要积极支持并做好配合工作,真正实现各校图书馆借阅的“一卡通”。国家级、省级精品课程、特色专业、教学名师、教学团队、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实训基地、人才培养改革创新实验区等必须首批开放,并作为考核建设成效的重要指标。
九、落实教学资源共建共享的保障机制。省财政安排建设教学资源共建共享系统平台及图书文献信息协作平台的专项资金,学校需要添加的设备由学校自行解决。在实施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高职服务海西改革与建设工程、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中,对教学资源共建共享的项目给予政策倾斜和重点支持。福州大学、福建师范大学、福建医科大学、福建中医学院等省重点建设的高校,应在新校区教学资源共建共享工作中充分发挥带头示范和辐射作用。新校区其它高校应结合实际、整合资源、发挥优势,积极参与,共同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
附件:1、福州地区大学新校区教学资源共建共享协作委员会成员名单
2、福州地区大学新校区图书文献信息资源共建共享协作委员会成员名单
3、《福州地区大学新校区课程互选、学分互认实施办法》(试行)
4、《福州地区大学新校区学生修读辅修专业、双专业和双学位实施办法》(试行)
5、《福州地区大学新校区开放实验室实施办法》(试行)
6、《福州地区大学新校区图书文献信息资源共建共享实施办法》(试行)
福建省教育厅
二○○九年二月一日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