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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科技厅、福建省科学技术协会关于加强中小学科技教育工作的意见

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科技厅、福建省科学技术协会关于加强中小学科技教育工作的意见
(闽教基〔2009〕1号)


各设区市教育局、科技局、科协:
  为了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促进中小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培养,建设人力资源强省,为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服务,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和《福建省科学技术普及条例》、《福建省全民科学素质工程实施方案》,结合我省的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我省中小学科技教育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中小学科技教育的重要意义

  为了全面推动我国公民科学素质建设,2006年国务院颁布了《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要求通过科学技术教育、传播和普及,尽快使全民科学素质在整体上有大幅度的提高。在提高全民族科学素质行动中,青少年学生是重点人群。青少年时期养成“爱科学,学科学,用科学”的良好习惯,对于人的一生发展将具有重要影响。提高青少年科学素质行动是保障“科教兴国”战略顺利实施的基础性工程,对增强国家创新能力和竞争力具有重要的作用。

  中小学科技教育以开设科学教育课程,开展课外科普活动为主要载体。通过向中小学生传授科学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培养中小学生崇尚科学的精神,形成科学的思想方法,提高中小学生的科学素质,从而促进全民科学素质的提高。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充分认识到科技教育是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有机组成部分,积极开展科技教育,向学生传播科学思想,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对于促进中小学生健康成长具有重要意义,必须将此项工作摆到重要位置,切实抓出成效。

  二、明确中小学科技教育的指导思想和目标

  1、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提高中小学生的科学素质为根本宗旨,因地制宜,分类指导,讲求实效,坚持普及与提高相结合、课内和课外相结合、学习与实践相结合。坚持面向全体学生、促进学生全面发展。通过科技教育,使学生掌握必要的科技知识,激发学生对科学技术的兴趣,提高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引导学生树立科学思想、科学态度,逐步形成科学的世界观和方法论,了解国内外科学技术发展的状况,为今后创造性地参与科技活动和社会实践打下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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