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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对省一级达标高中进行省级抽查的通知

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对省一级达标高中进行省级抽查的通知
(闽教办基〔2008〕35号)


各设区市教育局、福州一中、师大附中:

  根据我厅《关于对全省一级达标高中进行复查的通知》(闽教基[2008]29号),目前,各设区市已按要求完成对所辖区域内省一级达标高中的逐校市级督查工作。经研究,定于近期对省一级达标高中进行分片省级抽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抽查时间

  抽查分南、北两片交叉进行。12月14日至20日抽查南片泉州、厦门、漳州、龙岩等4个设区市,12月21日至27日抽查北片福州(含省直)、莆田、宁德、南平、三明等5个设区市。

  二、抽查校数

  按各设区市现有一级达标学校40%左右的比例进行抽查。据此,各地抽查的学校数分别为:泉州8所,厦门4所,福州、三明、莆田、漳州、龙岩各3所,宁德、南平各1所,省直2所,共计31所。具体的抽查对象由各检查组另行通知。

  三、抽查工作组织

  1、省级专家评估组主要从省市教研室、省达标高中校和省级样本校中抽取,每组5人左右,每校安排1~1.5天。除对泉州市派出2个抽查组外,其余设区市各派出1个检查组。具体的人员名单由我厅基础教育处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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