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本篇法规已被:南宁市物价局关于重新规范南宁市青龙岗长安墓园收费的通知(发布日期:2009年11月30日,实施日期:2009年12月1日)废止南宁市物价局关于南宁市青龙岗长安墓园有关收费问题的批复
(南价费〔2009〕18号)
南宁市青龙岗长安墓园:
报来《关于重新核定南宁市青龙岗长安墓园将军岭、青龙岭、白银岭、凤凰岭各墓区墓穴占地和公共设施收费标准的请示》收悉。根据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完善收费许可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价费〔2007〕243号)和自治区物价局《关于正式下达殡葬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桂价费字〔2002〕226号)精神,经研究,现将你园的有关收费问题重新批复如下:
一、墓穴占地费:将军岭、青龙岭、白银岭、凤凰岭墓区的墓穴占地费为每平方米1500元,超过1平方米的,超出部分加50%收费。
墓穴占地费主要是墓穴占地征用、三通一平等费用。墓穴占地是指建筑墓穴实际占用土地面积,包括墓穴周围的绿化占地及一些特殊墓穴中专用的石阶、墓前加建供放祭品用的平台等,但不包括墓穴两旁公用的通道、过道、绿化等部分的占用面积。
二、公共设施费:将军岭、青龙岭、白银岭、凤凰岭墓区的公共设施费为每平方米2000元。
公共设施费是指墓园道路、大门、美化、绿化等费用的分摊。公共设施费一次性收取,按每个墓位占地面积计。
三、建墓费:按材料进价、人工费用加30-50%收取。建墓费主要是墓穴建造的各种材料费、人工费用等(刻碑费计入人工费,不能另行计收)。
四、墓地管理维修费:占地面积1平方米以内(含1平方米)的墓穴,每个墓穴每年的墓地管理维修费为50元;占地面积1平方米以上(不含1平方米),2平方米以下(含2平方米)的墓穴,每个墓穴每年的墓地管理维修费为80元;占地面积2平方米以上(不含2平方米),3平方米以下(含3平方米)的墓穴,每个墓穴每年的墓地管理维修费为100元;占地面积3平方米以上(不含3平方米),每个墓穴每年的墓地管理维修费为12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