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科学技术局关于组织申报2009年度江苏省科技支撑计划(社会发展)项目的通知
(宁科[2009]12号)
各区(县)科技局、高新区(一区多园)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2009年度省科技支撑计划(社会发展)项目指南〉及组织申报项目的通知》(苏科计[2009]34号)要求,我市现开展2009年度省科技支撑计划(社会发展)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09年度省科技支撑计划(社会发展)项目将按照科技示范工程和关键技术应用研究两个类别进行组织申报。优先支持列入“科技惠民工程”的项目。各有关单位需认真领会苏科计[2009]34号文的申报指南精神,严格按照申报重点、申报条件等要求申报项目。
二、在宁部(省)属高校、省属单位的项目由省主管部门审查推荐;高淳县、溧水县、高新区(一区多园)的项目由本单位科技管理部门审查推荐,申报材料和汇总表须上报市科技局一份,汇总表须加送电子版;其余在宁单位的项目由市科技局审查推荐。
三、项目申报单位须保证申报项目所有提交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对弄虚作假、冒名顶替、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等不端行为,一经查实,将记录信用档案,以后不再受理其申报各类省科技计划项目。同一单位不能将相同或相近研究内容的项目,在同一年度申报多个省科技计划。有在研省科技计划项目(不含指导性计划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不能申报本年度省科技计划。有应结末结、强制中止省科技计划项目或其它不良信用记录的单位或项目负责人,在限制申报期限内,不能申报本年度省科技计划。
四、2009年省科技支撑计划(社会发展)项目实行预申报机制。有申报意向的单位先报送项目简表(见附件)及2008年财务报表(事业单位除外),由我局汇总上报省厅。省厅对项目进行形式审查或省市会商。审查或会商通过的项目,由我局通知申报单位报送正式材料。
五、项目申报书需在省科技厅网上填报、生成并打印,省科技厅网址:www.jstd.gov.cn。2009年度省科技支撑计划(社会发展)项目实行网上评审,附件和佐证材料需以电子版形式在申报书中反映。项目申报不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