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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2009年度省科技支撑计划(社会发展)项目指南》及组织申报项目的通知

江苏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2009年度省科技支撑计划(社会发展)项目指南》及组织申报项目的通知
(苏科计[2009]34号)


各省辖市、县(市)科技局,国家高新区管委会,省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2009年度省科技支撑计划(社会发展)主要围绕省委省政府关于改善民生、建设生态文明、促进社会和谐的战略部署,加快产业技术创新、企业自主创新与民生领域科技创新,深入实施省科技创新“八大工程”,针对安全、健康、环境、生态等热点民生问题,深入组织“科技惠民工程”,开展科技攻关,加强技术集成,进行工程示范,着力打造民生科技。现将《2009年度省科技支撑计划(社会发展)项目指南》印发给你们,并就项目组织申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重点
  2009年度省科技支撑计划(社会发展)围绕实施《江苏省高科技产业发展(841攀登计划)技术纲要》、《江苏省科技惠民工程实施方案(2008~2010)》,主要按科技示范工程和关键技术应用研究两类项目组织。优先支持列入“科技惠民工程”的项目;积极支持国家和省可持续发展实验区申报的科技示范项目。
  (一)科技示范工程
  1、重点支持围绕我省社会发展领域的重大科技需求,以建立惠及广大人民群众的技术应用体系为目标,在典型领域、典型区域,开展关键技术集成应用与工程示范的项目。
  2、重点支持在环境保护、节约能源资源、改善民生事业等领域,地方党委、政府高度关注、对当地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具有显著影响的科技示范工程项目。
  (二)关键技术应用研究
  针对我省社会发展领域的关键技术问题,开展新技术的科技攻关和应用示范,突破一批关键技术并应用推广。主要支持对我省社会发展具有支撑和引领作用,关系民生、受益人群多、技术集成度高、行业或区域特点显著、具有在全省进行示范推广价值的项目。
  二、申报条件
  1、科技示范工程项目:(1)申报单位为项目建设与运行的主体,鼓励与管理部门、科研机构、有关企业联合申报;(2)申报单位为相关行业重点单位,具有实施项目的相应资质,有良好的工作基础,具备实施示范工程的组织能力;(3)项目负责人具有较高的科研水平和协调能力;(4)主管部门配套经费与省拨经费比例不低于0.5:1,申报单位自筹经费与省拨经费比例不低于3:1。
  2、关键技术应用研究项目:(1)申报项目科技含量高、可操作性强、对我省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示范推广价值;(2)申报单位须是在我省注册的企、事业单位或其他科研机构,项目须有明确的应用示范地或技术应用单位,且在本省境内;(3)项目第一负责人须是在职人员,并确保在法定退休年龄前能完成项目任务。(4)鼓励各主管部门对申报项目进行资金匹配,对能承诺配套资金的同等条件下给予优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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