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组织方式
为探索省管县体制下科技项目的组织形式,提高项目申报的针对性和有效性,2009年省科技支撑计划(社会发展)项目实行先会商后申报的组织机制。项目组织部门根据本通知要求,组织有申报意向的单位先报送项目简表(附件2)及2008年财务报表(事业单位除外),项目组织部门对申报的项目进行汇总,并填写申报项目汇总表(附件3)。省科技厅对项目进行形式审查或省市会商。审查或会商通过的项目,由项目主管部门通知申报单位报送正式材料。
申报项目由各市、县(市)科技局、国家高新区管委会审查并推荐;在宁部(省)属高校、省属单位的项目由省主管部门审查推荐,其余在宁单位的项目由南京市科技局审查推荐;试行计划管理单列单位的项目由本单位科技管理部门审查推荐。
四、申报要求
1、各项目主管部门要认真负责,严格把关。对本年度会商后正式申报的项目,进行认真审查,并填写《申报项目审查意见表》(详见附件4)。
2、项目申报单位必须保证申报项目所有提交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对弄虚作假、冒名顶替、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等不端行为,一经查实,将记录信用档案,以后不再受理其申报各类省科技计划项目。同一单位不能将相同或相近研究内容的项目,在同一年度申报多个省科技计划。有在研省科技计划项目(不含指导性计划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不能申报本年度省科技计划。有应结末结、强制中止省科技计划项目或其它不良信用记录的单位或项目负责人,在限制申报期限内,不能申报本年度省科技计划。
3、项目申报不收费。从2009年起,省科技厅取消收取申报项目评估费。各项目组织部门要树立主动服务意识,积极为申报单位提供良好服务,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申报单位收取项目申报费用。
五、其它事项
1、项目申报书需在省科技厅网上填报、生成并打印,省科技厅网址:www.jstd.gov.cn。2009年度省科技支撑计划(社会发展)项目实行网上评审,附件和佐证材料需以电子版形式在申报书中反映。
2、申报材料统一用A4纸网上打印,并装订成册,一式两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一份,纸质封面,平装订)。产学研合作项目需提供技术应用合作协议。医药项目需提供查新报告。
3、项目预申报受理时间为2009年2 月19日-2月21日,逾期不予受理。预申报材料(申报项目汇总表电子版和纸质版、申报项目简表)一式两份统一报送至省科技厅社发处。
4、项目正式申报截止时间为2009年3月25日。申报材料(申报项目汇总表、申报项目审查意见表、项目申报书)一式两份统一报送至省科技计划项目受理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