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科学技术局关于组织申报2009年度江苏省基础研究计划(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
(宁科[2009]11号)
各区(县)科技局、高新区(一区多园)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2009年度省基础研究计划(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及组织申报项目的通知》(苏科计[2009]25号)要求,现开展2009年度省基础研究计划(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组织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09年江苏省基础研究计划(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以实施“创新创业双千人才工程”为支持重点,按创新学者攀登项目、面上项目、企业博士创新项目三个类别组织申报。创新学者攀登项目以培育院士或杰出科学家为目标,支持20名省内高层次科研人才。企业博士创新项目以引导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优秀科技人才向企业流动为目标,支持300名企业博士开展创新研究。面上项目以面向应用为导向,支持院校院所开展应用基础研究。鼓励产学研联合申报。
二、各有关单位需严格按照苏科计[2009]25号的申报指南、申报要求进行项目申报。同一单位不能将相同或相近研究内容的项目,在同一年度申报多个省科技计划。有在研的省级科技计划项目和与在研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研究内容相同或相近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不能申报本年度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创新学者攀登项目不受此项限制)。有结题评议为差、应结末结、强制中止省级科技计划项目或其它不良信用记录的单位或项目负责人,不能申报本年度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三、在宁部(省)属高校、省属单位的项目由省主管部门审查推荐;高淳县、溧水县、高新区(一区多园)的项目由本单位科技管理部门审查推荐,其组织申报的项目,须先经市科技局统筹协调后再单独报省;其余在宁单位的项目由市科技局审查推荐。
四、面上项目申报,各单位申报的项目数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曾获省基金资助的单位不超过10项,从未获省基金资助的单位不超过5项;市科技局、高淳县、溧水县、高新区(一区多园)组织推荐所属企事业单位的申报项目中,医院单位的项目不超过20%,上述有直报权限的单位要做好筛查推荐工作。
五、申报材料统一用A4纸正反面打印,按封面、项目信息表、项目申报书顺序装订,一式三份,连同《申报项目审查意见表》一起上报至市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中心(成贤街118号 )。项目申报见江苏省科技计划管理网:http://210.73.128.93/prj_product/;临时信息发布见江苏省自然科学基金网:www.jsnsf.gov.cn。项目申报不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