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发布《建筑施工现场管理标准》的通知
(渝建发〔2009〕12号)
各区县(自治县)建委,有关单位:
现批准《建筑施工现场管理标准》为我市强制性工程建设标准,编号为:dbj50-077-2009,自2009年3月1日起实施。
本标准中1.0.4条,3.1.3条,3.1.7条, 3.1.15条,3.3.7条,3.3.9条,3.6.5条,3.7.7条(1、2、3、4、5款),4.2.7条,4.2.9条,5.4.2条,6.1.1条,8.1.2条,9.4.3条为强制性条文,并通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审查、备案,必须严格执行。
本标准由重庆市建设委员会负责管理,重庆市建筑业管理办公室、重庆市建设技术发展中心负责具体技术内容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