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完善应急管理机制。充分发挥各级各类应急指挥机构的统一指挥协调作用,完善各成员单位间的联动机制;强化条块之间的协调配合,狠抓信息联动、预案联动、工作联动,不断完善我市应急联动体系。
(五)推进应急管理区域合作。积极开展与周边城市应急管理工作的交流与合作,加强信息资源的互通和共享,利用已经建立的合作渠道,有效推动双方应急管理专家互访、应急管理人员交流学习等,共同提高应急管理工作水平。
二、强化值守应急职能
(一)完善值守应急制度。进一步强化市委、市政府总值班室在信息汇总、信息流转、指挥协调等方面的职能,指导全市各镇街、各部门值守应急工作。到2009年底前,全市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建立专门值班室,设立专线电话,制定日常值守制度和工作规范,由专职人员24小时值班,确保通信畅通。
(二)加强信息报告考核。由市政府应急办牵头,建立健全我市突发事件信息报告考核、通报、追究制度,每月通报一次,每年考核一次,提高全市各镇街、各部门信息报告的时效性、准确性和主动性。
(三)完善基层信息员制度。进一步完善基层信息员聘请制度,不断推动基层信息员队伍建设,加强基层信息员业务培训,畅通信息员向市政府和各镇街上报各类突发事件信息的渠道和途径,使基层信息员成为我市各类突发事件信息或苗头信息上报的又一主力军。
三、加强宣教培训工作
(一)开展应急管理培训班。邀请国内、省内应急管理专家学者授课,组织全市各镇街、有关单位应急管理负责同志“走出去”求学、脱产培训,不断提高应急管理工作人员责任意识、业务素质和工作水平。
(二)大力宣传应急管理。以我省颁布实施与《突发事件应对法》相配套的地方性法规为契机,进一步加大对应急管理工作、应急管理知识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力度,使广大群众主动参与应急管理,自觉配合应急管理。
(三)编制市民应急手册。由市政府应急办牵头,会同有关专业部门,组织市内应急管理专家、高等院校、社会团体等,综合我市常发、多发事件的避险方法和处置方式,编制《东莞市民应急手册》,利用市场化运作,尽量做到少花钱多办事。结合应急管理知识“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农村”活动,免费发放至全市各镇街、单位,向社会公众普及应急知识,提高公众应急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