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莞市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迎检宣传方案的通知
(东府办〔2009〕32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府直属各单位:
《东莞市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迎检宣传方案》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在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迳向市环保局反映。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九年三月十六日
东莞市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迎检宣传方案
今年是我市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冲刺年,3月下旬,我市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将进行省初审,并争取于今年下半年通过国家考核验收。为营造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的浓厚氛围,形成齐心共创环保模范城市的强大声势,特制定本宣传方案。
一、工作目标
积极挖掘和大力整合各类宣传资源,充分运用各种有效方式和载体,对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工作进行全方位、多层次的深入宣传,提高市民对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的知晓率,使创模工作家喻户晓,深入人心,成为全市广大市民和社会各界的自觉行动,实现市民对创模工作的满意率高于85%,为创建工作提供强大的思想保证和舆论支持。
二、工作安排
(一)新闻舆论宣传
1.宣传内容:坚持正面宣传为主,重点宣传《
“十一五”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考核指标及其实施细则》的主要内容、宣传与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考核指标体系相关的工作部署、重大举措、工作进展和主要成效;宣传广大市民以主人翁姿态参与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的情况;宣传我市各有关单位及社会各界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的先进典型和相关经验,普及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知识,引导全市市民自觉参与创模,以自身行动践行环保。
2.工作任务:
(1)东莞日报、东莞时报等本地主流媒体开辟专门的版面,围绕宣传内容,组织策划一系列主题鲜明、影响重大的新闻报道,形成浓厚的创建氛围。
(2)东莞阳光网、东莞时间网、各级政府、各创模成员单位政务网站设置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的专栏专题,发布《东莞市创建国家环境保模范城市倡议书》及“创模”标语口号,及时传递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的工作信息和最新动态,提供与东莞创模网的链接(http://dgmhcity.dg.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