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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交通局关于印发《南京市交通系统2009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计划》的通知

南京市交通局关于印发《南京市交通系统2009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计划》的通知
(宁交法〔2009〕2号)


各区县交通局、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处室:
  为切实贯彻实施国家、省、市“五五”普法规划,做好今年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为我市交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根据《南京市交通局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宁交委[2006]52号)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现将《南京市交通系统2009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九年二月二日

  南京市交通系统2009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计划

  2009年是“五五”普法规划实施的第四年,也是深入推进普法工作,巩固已有成果、改进存在不足、为顺利实现“五五”普法目标做准备的关键年。今年全市交通系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指导思想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及十七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构建法治交通和服务交通为目标,以提高普法教育质量和效益为主线,不断增强机关公务员、行政执法人员及交通行业从业人员的法制意识和法律水平,为南京交通又好又快发展营造良好和谐的发展环境。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法制宣传教育队伍
  市局成立由局党政主要领导任组长的普法领导小组,下设局机关公务员普法组、执法人员普法组和行业法制宣传组,分别负责局机关公务员、行政执法人员和交通行业从业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各区县交通局、局属各企事业单位应当建立普法领导机构,明确专人负责,并将负责人和具体工作人员的名单及联系方式报市局相关处室备案。
  各单位普法机构要认真组织开展各项交通普法活动,创新工作思路,紧密结合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和行业管理工作实践,丰富法制宣传教育形式,并按要求做好相关普法台帐的填写工作;建立普法工作情况通报统计和上报制度,加强法制新闻宣传工作,明确专人作为法制新闻联络员,及时向市局上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工作经验、做法及有关数据,充分发挥系统内法制宣传教育骨干的作用。
  二、针对不同普法对象,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
  2009年,我局将继续坚持不懈地抓好普法重点对象的法制培训教育和绩效考核工作,提升公务员和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水平。在学习方式上,倡导自学与集中学习相结合,进一步完善学法量化机制,确保领导干部全年集中学法时间不少于30小时,机关公务员全年学法时间不少于40小时,各企、事业单位人员全年学法时间不少于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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