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申报方法
省级农业地方标准、市级农业地方标准和农业标准化示范区项目申报分别按附件1、附件2和附件3填写,一式三份。各郊县(区)辖区内的项目由各郊县(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分局)会同当地农林部门认真研究、筛选,汇总后统一报送市质监局标准化处;市级农业科研、技术推广等单位申报的农业地方标准项目,由各单位报送市农林局质量处后,汇总至市质监局标准化处。以上项目报送截止时间为2009年3月25日。
附件1:2009年度江苏省农业地方标准项目申报表(格式)
附件2:2009年度南京市农业地方标准项目申报表(格式)
附件3:2009年度农业标准化示范区项目申报表(格式)
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南京市农林局
二○○九年三月六日
附件1:
2009年度江苏省地方标准项目申报表
标准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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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或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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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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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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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标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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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性理由(强制性标准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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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项理由(含与国家、行业或地方标准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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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草单位及起草人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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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单位(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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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草单位(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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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单位(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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