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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水利局关于对局属事业单位2008年度工作考核的实施方案

南京市水利局关于对局属事业单位2008年度工作考核的实施方案
(宁水人[2008]505号)


局属各单位:

  一、考核依据与标准

  (一)市水利局2008年全局系统作风建设实施意见;

  (二)市水利局《关于2008年度局属事业单位考核实施意见》(宁水人[2008]113号)文件及附表;

  (三)南京市水利局2008年度局属单位建设责任书。

  二、考核组织机构

  考核小组负责人:王贵勤。成员由人事、财审、工管、政法、水资源处、办公室、基建处、支队主要负责同志组成。纪监室全程监督。

  三、评分办法与奖项设置

  (一)实行双百分制:总分数100分=50%(业务工作)+ 50%(内部管理占15%、党建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占35%)。

  (二)设一、二等奖,从高分向低分排序,根据考核得分情况,经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得奖等级及单位;本年度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重大违纪违法案件者,取消评奖资格。

  (三)列入重点项的工作未按计划完成的,每项扣3分;完成的每项加3分。

  (四)列入督查督办的事项未按督办要求完成的,每项扣3分。

  (五)工作有创新、做出突出贡献或突出成绩的,每项加2分。

  四、考核方法

  (一)自评。各单位在认真做好全年工作总结的基础上,对照目标分解表,根据实际情况,实事求是地进行自测评分。

  (二)考核小组检查验收。由局考核小组分别赴各单位进行检查考核,听取工作汇报,检查台帐,形成考核意见。

  (三)考核小组评分。由局考核小组根据各单位自评情况,结合考核验收掌握的和平时掌握的情况进行打分,并从高分向低分排序,形成初步意见。

  (四)将上述工作进行汇总整理,提交局长办公会议综合审定本年度的获奖单位。

  五、表彰奖励
  对获得一、二等奖的局属单位由市水利局颁发奖状;对单位领导班子成员,给予奖励。

  六、时间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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