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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水利局关于下发《南京市2009年度农村水利工作意见》的通知

  四、时间安排
  (一)分解落实任务阶段。10月,做好2009年度农村水利工作调研,11月,制定下发2009年度农村水利建设工作意见,明确目标任务、工作重点。
  (二)土方工程建设阶段。11-12月份,抓住大干冬春水利的好时机,大力宣传发动,组织机械、人力,全面掀起冬春农田水利基本建设高潮,主攻河道河塘清淤、丘陵山区当家塘坝等重点水利土方,并召开各种层次的现场会,推动冬春水利建设向纵深推进,基本完成2009年度水利土方任务。
  (三)灌排设施改造阶段。结合冬春水利土方建设,做好2009年度农村水利项目的论证和立项审批等工作,争取早批复,早动工。加强项目建设管理,确保泵站建设、灌区改造、水土保持等农水工程2009年底前完工,涉及防洪保安、群众急办的部分农水工程争取在2009年汛前完成并发挥效益。
  五、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形成工作合力。区县政府是农村水利建设的责任主体,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任务,明确工作责任,层层组织发动,确保春节前基本完成2009年度水利土方任务。各级水利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部门作用,当好各级党委、政府的参谋助手,细化工作目标,分解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要加强技术指导,加大检查考核力度,督促区县落实农村河道长效管理机制,巩固清淤成果。要加大宣传力度,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引导各方积极参与农村水利建设,营造大干水利的良好氛围。同时,加强与发改、财政、农业等部门的沟通、协调,确保信息畅通,形成推进农村水利事业加快发展的合力。
  (二)健全农水规划,抓好前期工作。进一步强化规划的引领作用,按照“三水统筹”的治水理念,试点开展区县、镇街、村级等不同层次的区域农田水利工程建设规划,进一步完善农村水利规划体系,明确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内的工作思路、目标、任务和布局,统筹解决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水安全、水资源和水环境等突出的水问题。充分抓住当前扩大内需的有利时机,加快泵站改造、灌区改造等农水工程建设的前期工作步伐,深化农水工程项目的策划、包装,做好项目储备。
  (三)突出政府主导,加大财政投入。农业是弱质产业,农民是弱势群体,大量的农村水利工程也主要是以社会公益性为主,属于公共财政支出的范畴。要按照十七届三中全会的要求,切实加大各级财政对农村水利的投入,进一步加大资金整合的力度,保障农村水利建设。同时,充分发挥财政资金主导作用,积极带动村集体、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农民用水者协会、种田大户等投入农田水利建设,努力建立政府主导、农民参与、社会补充的农田水利建设投入新机制。
  (四)规范项目管理,严格工程质量。切实按照国家、省、市水利建设有关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的要求,规范工程建设程序,认真执行项目公示制、项目法人制、工程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和竣工决算审计制等管理制度,确保工程质量和资金使用安全。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要推行项目公示制、监理制和竣工决算审计制。透明操作、民主管理,主动接受群众、媒体等各方面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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