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水利局关于加强2009年两节期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通知
(宁水纪[2009]2号)
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为切实做好2009年两节期间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根据市委《关于切实做好2009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省市纪委的有关精神,现就做好我局系统两节期间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提出要求:
一、加强反腐倡廉教育。全系统各单位各部门要认真组织广大党员干部学习党风廉政建设规定,引导广大党员在思想上高度重视节日期间的廉政建设,部门和单位领导要带头做好表率,提高党员干部遵守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的自觉性。
二、坚决制止各种奢侈浪费行为。市水利局机关各处室和直属单位领导要保持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带头执行中央和省市委、省市各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严禁用公款搞相互走访、相互宴请等活动,严禁利用过节巧立名目突击花钱,严禁以各种名义滥发奖金、津贴、补贴和实物,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游山玩水和进行高消费娱乐,严禁收受与行使职权有关系单位和个人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严禁参与赌博活动,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嫁娶等事宜并借机敛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