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汛前准备工作
各级防汛防旱指挥部在2009年防汛防旱工作目标下,按照“准备早、措施实、应急快”的原则,立足于防大汛、抗大旱、抢大险、救大灾,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强化落实各项措施,扎扎实实做好以下防汛准备工作:
(一)进一步落实防汛防旱责任制。按照国家防总印发的《各级地方政府行政首长防汛抗旱职责》,及早调整充实防汛防旱指挥机构,落实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各项责任制,将责任落实到各级、各部门,落实到基层,落实到各类工程,于3月底前完成指挥机构的调整充实和上报工作;市防指将与市属各防指签订防汛防旱工作责任状;各地要建立健全防汛防旱责任监督机制,依靠监督强化防汛责任,加强责任制落实情况的检查和考核,提高各级各部门贯彻防汛防旱责任制的自觉性和责任感。对大江大河堤防、重点区域、重要水利工程、重点险工隐患等必须明确安全度汛的行政责任人和技术负责人。所有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园、沿江河的工矿企事业单位等都要落实防汛抗灾责任制,明确行政责任人和技术负责人。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各项行政和技术责任制等,由各区县防办汇总后,于3月底前报市防指。市防指将对我市江河、水库及重点防汛地区和工程的行政防汛责任人和技术防汛责任人名单进行公布,主动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
(二)扎实开展汛前检查工作。
2月中旬开始,各区县要组织开展汛前大检查工作。各区县防汛防旱指挥部和市属河道管理处要加强对汛前检查工作的领导,成立汛前检查工作小组,明确汛前检查行政责任人和技术责任人,落实汛前检查工作责任制。
今年的汛前检查继续实行防汛检查负责制和全过程跟踪责任制,对汛前检查的所有工程都要责任到人,对检查出的各类险工,检查人员要形成文字意见,并签名,对检查结果负责;同时建立险工险段资料库,内容包括险工险段基本数据、消险方案、度汛措施等。各区县要在3月20日前,将防汛检查结果、险工险段及度汛措施等上报市防指。市防办将在3月下旬召开的防办主任会议上进行通报。
市防办要加大对各区县汛前准备工作的检查指导,对各区县的查险消险工作进行全过程的督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市防指发整改通知书,明确要求,限期改正。
市属河道管理处参加全市的防汛防旱工作。为使今年的防汛工作更加有效,各河道管理处防汛联系区县分工如下:市长江河道管理处参加江宁、栖霞、雨花台区的防汛工作,做好长江河势监测和分析工作;市滁河工程管理处参加浦口、六合区的防汛工作;市秦淮河河道堤防管理处参加溧水、高淳县的防汛工作。
(三)加大险工险段度汛措施的落实。对各区县已确定的消险度汛工程,小水库除险加固工程要求在今年汛前完成;已消险的工程必须在汛前完成验收工作;金牛山、山湖、河王坝、中山、龙墩河、姚家、老鸦坝等7座除险加固中型水库必须在汛前完成防洪工程,确保汛期安全;栖霞区三江口塌江应急整治工程要求在4月底完成;滁河应急治理工程要求在汛前完成;茅东闸改造工程要在汛前完成,具备防洪安全运行能力; 划子口河、二干河整治和在建涵闸工程等,要确保在汛前完成,并发挥防洪功能。今年查出的险工隐患,继续按照轻重缓急、分级分类处理的原则,制定消险计划,逐年主动消险,不留隐患度汛。对一些影响安全度汛的险工隐患,要积极筹措资金,汛前消险;对暂时不能消险的险工隐患,必须明确行政责任人和技术责任人,制定度汛预案、备足防汛物资、汛期要密切关注、加强防守,确保安全度汛。所有险工险段度汛措施必须于4月底前落实到位。全面掌握涉水项目,特别是跨汛期施工工程的安全度汛工作,明确责任,落实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