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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防汛抗旱指挥部2009年南京市防汛防旱工作意见


  (四)认真修订完善各类防汛防旱应急预案。各区县的防汛防旱应急预案,要进一步修订完善,于5月1日前经过区县政府批准后,报市防汛防旱指挥部备案。有关区县要加大对街镇级防汛防旱工作预案修编的督促力度,进一步补充完善各类应急预案,特别是小型水库的应急预案,和水库安全管理应急预案。各区县在汛前要将各类预案汇编成册,上报市防汛防旱指挥部。

  (五)加强防汛抢险队伍建设、技术培训和物资管理。各区县在汛前要进行防汛抢险技术培训。市防指继续组织区县各级防汛人员进行防汛业务应急处理能力等知识培训,增强防汛防旱工作能力。市及各区县、街镇在汛前要对防汛物资进行检查,对防汛物资品种、数量、质量、存放地点等进行统计,对防汛排涝及抗旱机动设备进行维修保养。各区县要及早下达防汛物资储备计划,落实防汛物资储备和管理经费,进一步规范防汛物资管理,保证防汛物资储备数量质量,确保防汛应急调用。各区县于4月上旬将防汛物资储备分布图、统计表、责任人、联络方式等汇总后,报市防指备案。

  市防汛机动抢险队要加强防汛机动抢险实战能力的建设,完善防汛机动应急抢险机制和预案,制定专业抢险人员、设备及物资配置的意见,为专业抢险队规范化、科学化、正规化建设奠定基础;维修保养好防汛防旱设备,确保完好,做到随调随用。

  (六)充分发挥防汛防旱指挥系统作用。2008年市防办对“南京市防汛防旱指挥系统”进行了升级改造,今年汛期将正式投入使用。汛前防汛组织机构、险工险段等信息和资料必须通过指挥系统上报,各单位汛期可直接查询实时汛情。各单位要配合做好相关工作,明确专人负责,提供所需资料和数据,充分发挥防汛防旱指挥系统的作用。各单位要维护好已建成的防汛视频会商系统,确保汛期正常工作。

  (七)不断提升应急管理水平。各地要认真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法规和规定,不断推进应急管理制度建设,健全应急响应机制,加大信息化建设力度,认真做好防汛通讯、报警、水文设施和防汛指挥系统的维护保养工作,确保各类设施系统的正常运行。

  三、汛期工作

  进入汛期后,各地要全面进行组织发动,认真落实各项防汛防旱防台等工作措施,确保全市度汛安全。

  (一)各级防办要加强防汛值班,认真执行防汛值班制度;明确工作重点,认真落实各项工作预案;深入一线,加强防汛抢险技术指导;加强对防汛防旱工作的督查,检查各级行政责任人和技术责任人在岗到位情况、各项措施落实情况。

  (二)密切关注天气、雨情、水情、灾情、工情动态变化,加大预测预报工作力度。加强对中短期天气、水雨情预测预报分析工作,特别要加强对极端灾害性天气事件的监测力度。根据水旱灾害发生发展情况,及时组织相关部门和专家进行会商,增强决策科学性。充分利用现代科学技术,认真做好雨、水情和灾害分析,提高预测和预报工作的准确性,为领导正确决策、科学调度提供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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