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档案专业职务系列职称改革办公室关于批准强文勃等20位同志获得自治区档案系列助理馆员、管理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通知
(新档职改字〔2008〕3号)
自治区有关厅、局、公司、大专院校、企业、事业单位人事(职称)部门:
根据自治区档案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结果,经审核,批准以下20位同志自2008年9月18日获得自治区档案系列助理馆员、管理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一、获得自治区档案系列助理馆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名单:
1、自治区教育厅(1人)
新疆幼儿师范学校 强文勃
2、自治区交通厅(5人)
公路局塔城公路总段 沙吾列
公路局塔城公路段 李晓珍
公路局托里公路段 蒋晓菲
公路局库尔勒公路总段 姚 丽
公路局额敏公路段 高方娟
3、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1人)
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田 蕾
4、自治区测绘局(2人)
测绘档案资料馆 史 勐、屈文昕
5、自治区地矿局(1人)
测绘大队 王 磊
6、新疆职业大学(1人) 黄新燕
7、新疆农业科学院(1人)
土壤肥料与农业节水研究所 阿达来提·木沙
8、乌鲁木齐铁路局(2人)
哈密铁路运输法院 史泉红
乌鲁木齐车辆段 李奕霖
9、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1人)
新疆分公司飞机维修基地 樊小平
10、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3人)
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赵 娜、冯 兰、郑小红
11、新疆有色金属工业集团(1人)
稀有金属有限责任公司 王红云
二、获得自治区档案系列管理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名单:
1、自治区交通厅(1人)
公路局和丰公路段 陆红梅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