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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旅游局关于组织2009春季旅游促销活动的通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旅游局关于组织2009春季旅游促销活动的通知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旅游局,各地、州(市)旅游局,各旅游区管委会:

  为树立我区旅游的整体形象,展示我区旅游资源及旅游品牌的魅力,吸引更多国内主要旅游客源地的游客,推动我区旅游健康、快速发展,我局拟组织各地旅游局及旅游企业赴内地开展春季旅游促销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促销团人员组成(促销团计划55人)

  (1)自治区旅游局、疆内主流旅游媒体共计10人 。

  (2)各地、州(市)旅游局1-2人,预计25人。

  (3)旅游企业:中青旅新疆国际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新疆海外国际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港中旅国际新疆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新疆中国国际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新疆华侨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1-2人。

  (4)景区:新疆天山天池风景名胜区、新疆吐鲁番葡萄沟旅游乐园、新疆喀纳斯风景名胜区1-2人。

  (5)演员10人。

  二、时间和线路

  (1)促销时间:2009年4月4日-15日,共12天。

  (2)促销线路:西安-太原-石家庄-济南-青岛-威海-烟台-大连,具体行程见附件。

  三、宣传促销活动方式

  播放推介专题片、领导推介讲话,伴多媒体演示、对方城市

  领导致辞、企业交流、业务洽谈。

  四、费用

  参加人员每人预支6100元(西安至大连段),费用包括:机票(西安-太原)、食宿(五星级酒店)、部分景区(点)费用;其他费用(促销场地费、宴请费、陆地交通费等)由促销团承担。

  五、注意事项

  (1)各单位接到通知后,请及时确定促销人员,将参团人员姓名、性别、职务、身份证号于3月22日前报自治区旅游局。

  (2)准备好宣传促销资料(每地100份,共计6地含大连交易推介会)及具有本地特色旅游纪念品。

  (3)15日促销活动结束后,参加17日大连国内旅游交易会,由自治区旅游局组织另行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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