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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上报2008年度控制性详细规划完成情况的紧急通知

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上报2008年度控制性详细规划完成情况的紧急通知
(黑建规[2008]30号)


各地、市、县规划(建设)局、处(办),省农垦、森工总局建设局:
  为进一步贯彻《城乡规划法》,落实全省08年城市规划工作目标责任,我厅于2008年4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控制性详细规划工作的通知》(黑建规[2008]17号),要求各地编制08年控详规划编制计划。现年底将至,为考评该目标责任完成情况,请各地将全年的控详规划编制与报批情况(见附表)统计上报。具体要求如下:
  一、我厅将把控详规划编制完成情况作为重要考评指标,纳入08年规划效能监察检查和先进单位评优工作。各地要认真、详细、高质量填写“附表”内容,确保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二、地、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在做好本地编制情况上报工作的基础上,要按属地化原则负责所辖县(市)报表的催报和备案工作,并将加盖本单位公章的报表统一收集上报。
  三、为保证工作进度,请各地务必于2008年12月3日前将报表上报(可先传真,再邮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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