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转发《关于开展春节食品市场和农村家电等商品市场监管督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市、州、长白山工商局:
现将国家工商总局印发的《关于开展春节食品市场和农村家电等商品市场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办字[2008]110号)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积极做好迎接检查工作。总局组织的督察,不仅是对节日食品市场的检查,也是对我们全年工作的考核,各级工商机关要切实提高认识,发扬成绩,再接再厉,做好迎接督查的工作。各级局都要根据文件精神,按照督察内容,认真组织汇报材料,实地检查以刚刚结束的明察暗访的内容为主。
二、加大力度,切实强化节日市场监管。近日,省局就节日市场、农村家电市场、添加剂等市场监管,连续下发了文件,望各地认真贯彻落实。要以督察内容为重点,加大市场巡查频次和力度,发现问题严肃认真处理,确保节日市场消费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