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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同意江西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党委召开第一届党员大会的批复

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同意江西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党委召开第一届党员大会的批复
(赣建直党字[2009]3号)


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党委:

  报来《关于召开中共江西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委员会第一届党员大会的请示》(省城规院党字[2009]1号)一文收悉。经研究,同意你院第一届党委会设5名委员,委员候选人为刘社堂、陈振寿、熊海、王帆、胡晓峰、朱世友等6人,采取差额选举。同意设专职书记1名,候选人为刘社堂;兼职副书记1名,候选人为陈振寿。
  同意你院第一届纪律检查委员会设委员5名,候选人为熊海、王钢、周泉兴、朱世友、杨建民、李智等6人,采取差额选举,设兼职纪委书记1名,候选人为熊海。
  同意你院党委书记、副书记,纪委书记均实行差额选举,分别由你院第一届党委会和第一届纪委会召开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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